商业银行再贷款制度是什么?
再贷款制度,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作为“银行的银行”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。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,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、期限、利率和方式,以实现货币资金宏观管理。[1]
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第8条的规定,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根据贷款方式的不同,可以划分为信用贷款和再贴现两种。信用贷款是指人民银行根据金融机构资金头寸情况,以其信用为保证发放的贷款。又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法》第22条和第27条的规定,信用贷款是指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,不包括商业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。所以,在我国,再贷款即指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的信用贷款。
再贷款资金用途仅限于什么?
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通则,银行申请贷款都是需要有明确用途的。
关于贷款用途的限制,也是有明确规定的,需要专款专用,不得用作他用。这个用途是在你申请贷款时就向银行提交了的。比如,住房贷款,贷款用途就是购房,只能将贷款支付给出卖人,不能挪做他用。
关于限制的贷款用途,也是在各个时期,限制用途不同。目前,银行大多限制的贷款用途有房地产开发、民间资金借贷等。
商业银行的再贷款靠什么担保?
由定义可知,我国的再贷款基本是信用贷款,无担保;当然再贴现的担保就算那些票据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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